根据《党政机关公文格式》(GB/T 9704—2012)及相关规范,两个单位联合行文的盖章需遵循以下规范,确保公文的合法性和权威性:
一、盖章基本规范
1. 印章顺序与位置
2. 署名与日期编排
3. 版心边界限制
二、特殊情况处理
三、常见错误与注意事项
1. 错误做法
2. 责任管理
四、单一机关与联合行文盖章对比
| 项目 | 单一机关行文 | 两个机关联合行文 |
|-|-
| 印章数量 | 1枚 | 2枚 |
| 印章顺序 | 无顺序要求 | 主办单位在前,协办单位在后 |
| 成文日期位置 | 右空四字,居中下压 | 右空四字,两印章对称压盖 |
| 印章间距 | — | ≤3mm,不得相交 |
两个单位联合行文盖章需严格遵循“主办在前、对称压盖、严控间距”原则,确保成文日期右空四字、印章清晰且不超出版心。电子公文需通过合规平台制作电子印章。具体操作可参考《党政机关公文格式》(GB/T 9704—2012)或单位内部印章管理制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