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处置方式及适用范围
1. 资产转让
需通过产权交易机构公开进行,原则上一次性付清价款,特殊情况可分期付款(经国家出资企业批准)。评估要求严格,需备案后方可确定转让底价。
特殊情形:涉及主业调整、内部重组等,经批准可采取非公开协议转让,但价格不得低于评估或审计值。
2. 报废与报损
需符合最低使用年限或技术淘汰标准,未达年限但无法修复的需说明原因。流程包括申请、技术鉴定、审批、残值处理及销账。
残值处理:可通过拍卖、招投标等方式回收,需评估后按程序执行。
3. 无偿划转与捐赠
无偿划转需经国资监管部门批准,捐赠需符合公益目的,如扶贫或公益事业。
二、关键程序要求
1. 审批与决策
分级审批:根据资产价值分级管理,例如:单价5万元以上的需国资委或上级主管部门审批。
集体决策:涉及重大资产处置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,并报国资监管机构备案。
2. 资产评估与备案
评估要求:必须委托专业机构评估,评估结果需报国资监管部门备案。特殊情况(如账面原值低)可免评估,但需明确定价依据。
备案例外:若资产原值低于500万元且能获取公开市场价,可按净值或市价确定底价。
3. 公开交易流程
信息披露:通过产权交易机构公示,时间不少于20个工作日;转让底价不得低于评估值的90%。
合同签订:明确变更登记、付款方式(首付不低于30%)、风险责任划分等条款,禁止约定股权回购或利益补偿。
三、特殊情形处理
1. 控制权变更后的限制
若处置导致企业失去实际控制权,标的企业不得继续使用原字号、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。
2. 分期付款与融资支持
资产转让可参照产权转让分期付款规定,但需国家出资企业批准并确保资金安全。
禁止为其他股东提供借款或担保支持。
四、监督与责任追究
1. 全流程监管
国资委通过穿透式监管体系,对决策、评估、交易等环节进行监督,防范国资流失。
违规处置导致损失将追责,包括行政处罚或刑事责任。
2. 后评价与审计
重大资产处置后需开展专项审计和后评价,总结经验并优化管理。
五、配套制度依据
1. 核心法规文件
《企业国有资产法》(2008)明确资产权益保护及处置程序。
《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》(32号令)规范转让、增资及资产交易。
《企业国有资产交易操作规则》(2025年修订,17号文)细化合同条款、评估要求。
2. 地方执行细则
如湖北经济学院、广州铁路职院等单位的内部流程,体现分级审批和标准化操作。
国有企业固定资产处置需严格遵循“公开、公平、公正”原则,流程涵盖审批、评估、交易、销账等环节,并受多层级监管。随着2025年新规落地(如17号文),企业在增资、分期付款等方面获得更灵活的操作空间,但同时强化了合同条款约束和风险防控要求。具体操作时建议结合地方细则及行业特性执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