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国家层面规定
1. 《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》(2011年施行)
禁烟范围:室内公共场所全面禁烟(包括餐馆、咖啡馆等,但2025年调整后部分场所不再适用,见后文)。
场所责任:经营者需设置禁烟标识、开展宣传、配备劝阻人员。
罚则:未明确个人罚款标准,依赖地方细则执行。
2. 《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》(2025年1月20日生效)
调整范围:删除饭馆、咖啡馆、酒吧、茶座、车马店等5类场所的卫生管理适用,不再强制要求禁烟标识和劝阻措施,仅保留宾馆、旅店、招待所。
影响:全国性卫生管理法规对上述场所的控烟约束力减弱,但地方立法仍可补充。
? 二、地方层面典型条例
1. 上海市
《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》
禁烟范围:室内公共场所、工作场所、公共交通工具内全面禁烟,部分室外区域(如学校、医院)禁烟。
处罚标准:
个人在禁烟场所吸烟且不听劝阻:罚款50–200元。
场所未履行管理义务:罚款2000–30,000元。
2. 重庆市
《重庆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》(2021年施行)
禁烟范围:室内公共场所禁烟,但餐饮、住宿、所可设吸烟区。
处罚:个人违反规定最高罚款200元,场所未尽责最高罚款3万元。
3. 长沙市
现状:无专门控烟立法,依赖《长沙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》部分条款。
仅在“明确贴禁烟标志”的场所可对吸烟者罚款50–200元,未贴标志则无强制约束。
?? 三、处罚标准对比(主要城市)
| 地区 | 个人罚款 | 场所罚款 | 禁烟范围 |
|-|-|
| 上海 | 50–200元 | 2000–30,000元 | 室内全面禁烟 |
| 重庆 | 最高200元 | 最高30,000元 | 室内禁烟(部分场所可设吸烟区) |
| 北京(旧规) | 10元(已失效) | 1000–5000元 | 医疗机构、学校等特定场所 |
| 长沙 | 仅贴标志场所可罚 | 无专门处罚 | 依赖场所自愿执行 |
?? 四、执法难点与争议
1. 国家法规局限性:
2025年国务院调整后,饭馆等场所的全国性卫生管理依据消失,地方若未立法则形成监管真空。
2. 地方差异大:
如长沙未明确“禁止吸烟的室内场所”范围,导致徐娇事件中警方称“无法处罚”。
3. 执法主体分散:
多部门分管(如上海:市场监管管餐馆、交通部门管地铁),易出现责任推诿。
五、建议与趋势
1. 优先查询地方条例:目前24省份、254个城市有地方控烟立法,处罚力度因地而异(如上海、深圳最严)。
2. 全国性立法呼声高:
《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(送审稿)》(2014年草案)拟全国室内全面禁烟,但因争议未通过。
3. 公众参与:
公民有权要求吸烟者停止吸烟,并可举报未尽责的场所(如上海条例第十条)。
建议通过 地方官网、卫健委或控烟协会渠道 获取最新属地文件(如搜索“XX市控制吸烟条例”)。全国性法规缺位下,地方细则实际主导处罚执行效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