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2025年最新政策要求,办理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需提交以下材料(依据《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》及各地实施细则整理):
一、基础企业材料
1. 《医疗器械经营许可申请表》
需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,载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、住所、经营方式(批发/零售/批零兼营等)、经营范围(按医疗器械分类编码填写)。
2.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
需加盖公章,经营范围需包含“医疗器械经营”或相关表述(若未包含,需先办理经营范围变更)。
3.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
身份证复印件及学历/职称证明(如涉及体外诊断试剂,需主管检验师或检验学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证明)。
二、场所与设施材料
4. 经营场所及库房证明
产权/租赁文件:房屋产权证或租赁协议(附产权证明),租赁期需≥1年。
图纸文件:地理位置图、平面布局图(标注面积、功能区划分),库房面积需≥15㎡(若自设库房)。
委托贮存协议:如委托第三方物流,需提供委托合同及被委托方资质。
5. 设施设备目录
详细列表(如温湿度监控、防虫防鼠设备、冷链设施等),并说明用途。
三、质量管理体系材料
6. 质量管理制度文件目录
至少包含11项制度:采购、验收、储存、销售、售后、不良事件监测等,需符合《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》。
7. 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说明
系统功能介绍及首页截图,需实现产品全流程追溯(三类器械必备)。
四、人员资质材料
8. 质量负责人资质
身份证、学历/职称证明(医学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职称),及3年以上质量管理经验的工作简历。
特殊要求:经营植入介入类产品或体外诊断试剂,需额外提供专业培训证书或检验师资质。
9. 其他关键人员证明
企业负责人、质量管理人员身份及学历/职称证明复印件。
10. 授权委托书
非法定代表人办理时,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授权书及经办人身份证。
五、其他补充材料
11. 经营产品目录
拟经营品种清单(含产品名称、生产厂家、注册证号、存储条件等)。
12. 厂商授权文件(非强制,但建议提供)
生产企业的医疗器械注册证、生产许可证及销售授权书。
13. 自我保证声明
承诺材料真实、合规,并承担法律责任。
注意事项
材料格式: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公章,电子材料命名需符合平台规范(如线上提交)。
现场核查:药监部门可能对经营场所、库房设施及人员实操能力进行现场检查(提前准备温控设备、制度文件原件等)。
政策更新:
2025年起推广电子许可证(与纸质版同等效力);
上海、广东等地试点“告知承诺制”,符合条件可先领证后核查。
时效性:材料有效期一般为6个月,人员资质等需在有效期内。
> 完整流程约需 45天(含整改),建议提前2个月准备。具体可咨询属地药监局(如深圳需预审电子平台,重庆支持“渝快办”线上提交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