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官方论断的提出与延续
1. 首次提出:2002年,江泽民在党的十六大报告中首次明确提出“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”,强调发展在党的执政基础中的核心地位。
2. 新时代深化:习近平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重申这一论断,并进一步指出“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”,强调发展的质量与全面性。
3. 历史脉络:从改革开放初期的“以经济建设为中心”到新时代的“新发展理念”,发展始终是贯穿党和国家工作的主线。
二、发展的内涵与重要性
1. 多维发展观:发展不仅是经济增长,还包括经济、政治、文化、社会、生态文明“五位一体”的全面协调,以及创新、协调、绿色、开放、共享的新发展理念。
2. 解决社会矛盾的关键: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转化为“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”,发展是破解这一矛盾的根本途径。
3. 国际竞争力的基础:通过发展增强综合国力,提升国际话语权,如我国GDP从2012年的54万亿元增长至2022年的121万亿元,稳居世界第二。
三、稳定与发展的关系
1. 稳定是发展的前提:虽然发展是第一要务,但稳定是发展的保障。例如,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“统筹发展和安全”,要求防范化解重大风险,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。
2. 民生与稳定的联动:发展通过改善民生(如脱贫攻坚、就业保障)促进社会稳定,而稳定的社会环境又为持续发展提供条件。
四、错误表述的辨析
用户提问中的“稳定是第一要务”可能是对相关政策的误解。官方文件中,“稳定”更多作为发展的重要保障,而非替代发展的核心地位。例如:
正确表述应为“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”,而稳定是发展的必要条件。这一论断体现了中国对执政规律的科学把握,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。